最高法院刑事判決 一○○年度台非字第二一號
上 訴 人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
被 告 湯00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偽造文書案件,對於台灣桃園地方法院中華民
目前分類:法律線上 (397)
- Feb 17 Thu 2011 10:21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非字第21號刑事判決:數罪併罰案件中,關於累犯與「執行完畢」與否之認定
- Jan 18 Tue 2011 09:24
大法官釋字第684號解釋:大學對學生所為行政處分或其他公權力措施,如侵害學生受教育權或其他基本權利,應許權利受侵害之學生提起行政爭訟,無特別限制之必要。
- Jan 06 Thu 2011 17:40
公平會:瓏山林公司未於房屋預定買賣契約書揭露共用部分所含項目應含車道之資訊罰1,200萬元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第1000次委員會議通過,瓏山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瓏山林公司)未於房屋預定買賣契約書揭露共用部分所含項目應含車道之資訊,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爰處1,200萬元罰鍰,並命其停止違法行為。 |
- Jan 06 Thu 2011 17:36
公平會:和成欣業股份有限公司限制轉售價格及越區銷售等違反公平法罰300萬元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00年1月5日第1000次委員會議通過,和成欣業股份有限公司銷售衛浴商品,以實施「衛浴價格政策」等相關所為,約束交易相對人 之轉售價格;另對於工地現場專案要求個案報備制度及執行越區核備協調之做法,不正當限制交易相對人之事業活動,分別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8條及第19條第6 款規定,該會除命其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應立即停止前二項違法行為外,併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 |
- Jan 03 Mon 2011 10:30
五都改制與陳報變更新址
- Dec 24 Fri 2010 19:05
大法官釋字第 683 號解釋: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五十七條規定,勞保現金給付應於收到申請書之日起十日內發給之,不違憲!
- Dec 17 Fri 2010 13:49
公平會:甲山林建設公司銷售「甲山林城上城」預售屋要求購屋人須給付定金始提供契約書及未揭露各戶持分總表並提供公眾閱覽,罰300萬元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於99年12月15日第997次委員會議通過,甲山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銷售「甲山林城上城」預售屋時,要求購屋人須給付定金始提供契約 書,及未揭露各戶持分總表並提供公眾閱覽、分送或自由取閱,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及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依同法第41條規定, 命其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立即停止該違法行為,並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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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c 02 Thu 2010 16:13
公平會:富邦公司於Google網站購買「東森購物」關鍵字廣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罰50萬元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於99年11月17日第993次委員會議通過,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富邦公司)於Google網站購買「東森購物」關鍵字廣告,以呈現「東森購物熱賣商品盡在momo」等內容,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除命其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立即停止前述違法行為,並處富邦公司新臺幣50萬元罰鍰。
- Nov 23 Tue 2010 14:07
大法官釋字第682號解釋:中醫特考有零分或專科平均或特定科目成績未達規定者不予及格之規定不違憲
- Nov 15 Mon 2010 15:20
公平會:屈臣氏廣告型錄刊載商品廣告不實,處30萬元罰鍰 !
- Nov 15 Mon 2010 15:15
公平會:大潤發公司抵用卷廣告不實,罰40萬元 !
- Nov 15 Mon 2010 14:54
蘇建和等案高院再更二審判決摘要
- Oct 15 Fri 2010 18:51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5053號刑事判決:新聞記者採訪之手段若為該次採訪所必須,基於對新聞自由之保障,自應認該錄音、錄影或照相之行為係有正當理由,不符合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二第二項所定「無故」之要件。
- Oct 15 Fri 2010 18:32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3086號刑事判決:刑法第277條第2項前段之傷害致人於死罪,係對於犯普通傷害罪致發生死亡結果所規定之加重結果犯,以行為人能預見其死亡結果之發生而不預見為要件。
- Oct 15 Fri 2010 18:10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2058號民事判決:法院就分割共有物之裁判,仍應斟酌當事人之聲明、共有物之性質、經濟效用及全體共有人利益等,公平裁量。
- Oct 15 Fri 2010 17:55
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984號民事判決:經假處分不得行使股東權者,在本案訴訟判決確定前,當然得出席股東會。其股數,如應算入「已發行股份總數」,即應認其得出席算入出席股份數 !
- Oct 15 Fri 2010 17:22
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2250號民事判決:債務人行使時效抗辯權,違反誠信原則者,即為權利之不法行使,應予禁止。
- Oct 12 Tue 2010 11:13
公平會 : 昌益建設銷售「睿海」建案廣告不實罰120萬元
- Oct 12 Tue 2010 11:11
公平會 : 網路家庭公司宣稱pchome網路獨家推出廣告不實案,處60萬之罰鍰。
- Oct 12 Tue 2010 11:09
公平會 : 詠璿國際有限公司高度抄襲他事業商品包裝罰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