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立法院於107年11月9日召開第9屆第6會期第8次會議,三讀通過勞動事件法,該法分為總則、勞動調解程序、訴訟程序、保全程序、附則等5章,合計53條條文,其重點如下:
 
一、專業的審理。
二、擴大勞動事件的範圍。
三、勞動調解委員會之組成及特殊調解程序。
四、減少勞工的訴訟障礙。
五、迅速的程序。
六、強化紛爭統一解決的功能。
七、即時有效的權利保全。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384064
 
 
~~資料來源:司法院網站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yhklawy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