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消債更字第675號
聲 請 人
即債務人 甲○○
代 理 人 高烊輝律師
民揚法律事務所)
目前分類:承辦案件 (23)
- Apr 14 Tue 2009 19:45
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7年度消債更字第675號民事裁定
- Apr 14 Tue 2009 19:42
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事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7年度審訴字第1039號民事判決
- Oct 02 Tue 2007 11:13
返還墊付款事件~~台北地方法院95年度保險字第141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5年度保險字第141號
原 告 財團法人財產保險安定基金會
法定代理人 丁○○
訴訟代理人 梁懷信律師
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