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發布日: | 1060721 |
類 別: | 新聞稿 |
摘 要: | 最高法院106年6月20日第7次刑事庭會議通過決議一則、不再援用之判例五則 |
附 件: | [最高法院106年6月20日第7次刑事庭會議通過決議一則、不再援用之判例五則.pdf] |
一、被告於偵查中自白犯罪,嗣於第一審、第二審審判中均否認犯行,直至上訴第三審時,於上訴理由狀自白犯罪,並主張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減輕其刑,是否符合?本院得否依職權調查而將原判決撤銷並自為判決?
~~資料來源:最高法院網站 |
- Jul 21 Fri 2017 18:34
最高法院106年6月20日第7次刑事庭會議通過決議一則、不再援用之判例五則
close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