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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各地檢署對重大案件、不起訴處分等重要文書,都以雙掛號方式郵寄,開庭通知、行政簽結則多以一般平信寄出,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未來地檢署開庭傳票,將全面以掛號寄出,避免信件丟失或未收到,導致開庭時被告或證人未到。

以往傳票都以平信郵寄,但恐被一般民眾認為是詐騙集團手法,或因遇到年節、假期郵務繁忙而未收到。此外,平信沒有憑證機制,若導致開庭時被告或證人未到,責任歸屬也引起很多爭議,三讀條文明文,未來地檢署開庭傳票將全面以掛號寄出。(黃韋銓/台北報導)

 

 

~~資料來源 : 蘋果日報網站 107/11/6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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