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於本 (17) 日第958次委員會議決議,遠雄房屋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遠雄房屋公司) 於廣告刊載「永續40年 只有遠雄能」、「遠雄40年」等語,就其商品之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爰命該公司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立即停止前揭違法行為,並處新臺幣50萬元罰鍰。
| |
資料來源:公平會網站 2010-03-17 新聞稿 |
全站熱搜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於本 (17) 日第958次委員會議決議,遠雄房屋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遠雄房屋公司) 於廣告刊載「永續40年 只有遠雄能」、「遠雄40年」等語,就其商品之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爰命該公司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立即停止前揭違法行為,並處新臺幣50萬元罰鍰。
| |
資料來源:公平會網站 2010-03-17 新聞稿 |